院前急救是指在醫院之外對各種危及生命的急癥、創傷、中毒、災難事故等傷病者進行現場救護。轉運及途中救護的統稱,是急救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首要環節和重要基礎部分。院前急救的主要特點是“急”和“救”,例如,對于心臟驟停的病人,在4min內進行徒手心肺復蘇(CPR)救活的概率為50%;在46min進行徒手CPR有10%可以救活;超過6min存活率僅4%。當前,我國院前急救成功率遠低于發達國家,如在我國深圳市,現場CPR成功率僅3%,出院生存率更低,為0.06%;而西方發達國家現場CPR成功率約25%,出院生存率約9%。造成這一顯著差異的原因除了與醫護人員到達急救現場的時間差距有關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發達國家公眾參與院前急救的比率比我國高得多。例如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西雅圖市,公眾CPR比例達54%,遠高于我國深圳市目前的3.7%。諸多資料顯示,院前急救病種及死因前兩位均是心腦血管疾病與意外傷害。猝死病人搶救的時間是4分鐘,嚴重創傷傷員搶救的黃金時間是30分鐘。對于心源性猝死(SCD)的病人,如果等急救中心醫護人員進行救治,即使以“白金十分鐘”為時間窗口,國內外急救中心專業人員也都大多情況下不能到達現場。因此,此類病人的生命就系在發現他的家人或社會公眾身上。嚴重創傷事件多為群體性偶然事件,傷員往往不止一兩個,例如2014年12月31日發生的上海外灘踩踏事件中,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此類情況現場急需大量醫護人員,而急救中心和醫院很難在30分鐘內滿足要求。如果社會公眾中的一部分人有能力參與營救,將有效降低死亡或致殘率。目前,我國公眾對急救大多還停留在120電話,然后保護現場的狀態,在現場能夠采取搶救措施的公眾還十分罕見。終其原因,首先是沒有參與急救的社會意識,認為這是專業急救人員的事情;其次是公眾的急救技能還十分低,沒有能力施救;當然也有擔心惹麻煩,怕染上傳染病等心理。早在2001年,紅十字總會、、部等15個部委辦就聯合頒發了中國紅十字會關于廣泛深入開展救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建立急救培訓基地、擴大培訓范圍、提高普及率的目標。但直到現在,我國公眾的急救知識的普及率還十分低。據2007年北京市的調查結果顯示,該市掌握急救技術的人僅為1/150,其它城市和地區公眾急救培訓的比例可能更低。而美國,大約有1/4的人口接受過正規的急救培訓。參與急救方面,數據是上海市閔行區院外心臟驟停旁觀者心肺復蘇實施率為5.87%,遠低于美國的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