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必須來源合法、非法海砂禁采、禁存、禁用——上海、福建、安徽嚴厲整治海砂亂象
海砂是指分布于海岸和淺海的、以中粗砂為主、包括部分細砂和礫石的砂質堆積物,由于海砂中含有一定含量的氯鹽,將可能導致混凝土結構中鋼筋銹蝕,進而降低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近期,隨著央視等媒體曝光福建等地使用中國臺灣海峽的“ 海峽砂”以及住建部準備開站全國違規海砂濫用情況,海砂問題引起多方關注。福建廈門、上海、安徽等地展開了違規海砂治理行動。
福建廈門加強用砂管理,開展專項行動治理違規使用海砂
為加強廈門水利工程建設用砂管理,防止違規使用海砂,防范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近日,廈門市水利局下發了開展治理違規使用海砂專項行動的通知,對嚴格水利建設使用海砂管理、開展工地建筑用砂質量大檢查和加大工程建設用砂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因海砂氯離子含量大,對鋼筋具有較強腐蝕性,使用未經處理或處理后氯離子含量仍超標的海砂配制混凝土,會嚴重影響工程的結構安全和耐久性。
通知要求,嚴禁在國家、行業有關技術標準禁止使用海砂的工程部位、構件(如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及預制構件)使用海砂,市、區水利質量監督機構應把海砂氯離子檢查納入日常巡查、抽查、飛檢監督工作重點。本月15日前,相關部門將在轄區范圍內對商品混凝土、工地建筑用砂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責令限期整改,并依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查處。同時,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將把加強水利工程用砂管理作為一項長期性的重點工作來抓,在本次專項大檢查的基礎上,梳理存在問題,進一步制定相應對策,保持嚴管態勢。
上海各港口碼頭將禁止裝卸、倉儲違規海砂
近日,為嚴厲打擊違規開采、交易、使用海砂行為,上海市碼頭管理中心發布《上海市碼頭管理中心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港口經營人應充分認識違法違規使用海砂危害,不裝卸、倉儲違規海砂;貨主向港口經營人提供證明海砂合法去向的合同后,碼頭方可提供裝船、裝車服務。


上海市住建委開展違規使用海砂專項治理行動
治理內容:
(一)預拌混凝土等企業建筑用砂
對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企業建筑用砂治理內容包括: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砂等原材料采購、進場檢測和使用臺賬,生產用砂的產地及用量,是否配備相應的砂氯離子檢測儀器,在使用前是否按照規定對砂進行氯離子含量檢測等。
建設管理部門依據《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2006,對預拌混凝土等企業用砂進行監督抽檢,檢查砂氯離子含量。
(二)在建項目
對在建項目治理內容包括:進入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其企業是否出具相應批次的出廠質量證明文件;應當進行砂氯離子含量檢測的,企業是否提供了自檢或者送檢檢測報告;上述材料的進貨和使用臺帳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
安徽8個省級聯合督查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
一、督查范圍
督查全省16個省轄市和2個省直管縣。每個省轄市督查市級主管部門,抽查1個縣級主管部門。每個市隨機抽查2個在建工程和2個混凝土攪拌站(市區、縣各1個)。

二、督查內容
(一)各地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加強海砂運輸、流通、使用環節監管情況,制定專項行動方案,部署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的情況。
(二)工程項目和商品混凝土攪拌站按照要求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自查工作的情況。
(三)各地主管部門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抽查工作的情況,抽查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四)實地抽查在建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現場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和實際用砂情況。
三、督查分組
第一組組長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組長:程德旺
聯絡員:詹寧
電話:18956887500
督查市:合肥市、六安市
第二組組長單位:省公安廳
組長:楊 峰
聯絡員:張明元
電話:13345515559
督查市:阜陽市、亳州市
第三組組長單位:省國土資源廳
組長:錢 軍
聯絡員:李琳
電話:18656866695
督查市(縣):蕪湖市、宣城市、廣德縣
第四組組長單位:省環保廳
組長:姚五八
聯絡員:袁征
電話:18715003766
督查市:蚌埠市、淮南市
第五組組長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組長:馬朝陽
聯絡員:張曉云
電話:13505609218
督查市:滁州市、馬鞍山市
第六組組長單位:省水利廳
組長:周小平
聯絡員:吳晶輝
電話:13866126659
督查市:淮北市、宿州市
第七組組長單位:省商務廳
組長:待定
聯絡員:
電話:
督查市(縣):池州市、安慶市、宿松縣
第八組組長單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組長:陸杰武
聯絡員:蒲明海
電話:13956085616
督查市:銅陵市、黃山市
四、督查時間
8月13日-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