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光顯微鏡在裝置上的某些要求:
(一)光源:采用單色光,因光的速度、折射率、吸收和干涉現象由于波長的不同而有差異。一般鏡檢可使用普通光。
(二)載物臺:為圓形,要用可以調節中心且邊緣刻有角度(360°)能旋轉的載物臺。
(三)和鏡:應使用無應消色差物鏡,因復消色差和半復消色差物鏡本身常發生偏振光。
(四)目鏡:要帶有十字線鏡。
(五)聚光鏡:為了取得平行偏光,應使用能推出上透鏡的搖出式聚光鏡。
(六)補償片:作精細偏光鏡檢時,尚需利用補償片,有石膏、云母及石英補償片等。
偏光鏡檢術的要求:
(一)光軸與載物臺通光中心必須在一直線上,否則旋轉物臺時,被檢物體就偏離視場中心,甚至移到視場之外,而影響鏡檢。
(二)起偏鏡和檢偏鏡均標有振動方向的符號,當處于正交狀態時,習慣上通常使起偏鏡的振動方向與目鏡內十字線的橫線一致,而檢偏鏡的振動方向與十字線的給縱線一致。
(三)制片不宜過薄,否則微弱的雙折射性就易消失。同時應先以新鮮狀態進行觀察(不然常由于固定、染色等步驟的處理,而使雙折射性加強或消失),然后再對照進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