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的挑選:
1、一個暫時高壓消防給水體系的消防水泵應選用一用一備或多用一備,備用泵應與作業泵的功能相同,當為多用一備時,應考慮水泵流量疊加時,對水泵出口壓力的影響。
2、挑選消防泵時,其水泵功能曲線無駝峰,消防泵停泵時的壓力不該超越體系設計額外壓力的140%,當水泵流量為額外流量的150%時,此刻水泵的壓力不該低于額外壓
力的65%。
3、消防水泵電動機軸功率應滿意水泵曲線上任何一點的作業要求。
4、依據《高層民用修建防火標準》(GB50045—1995)(2005年版)規則:消防給水體系應設置備用消防水泵,其作業能力不該小于其間一臺消防作業泵。
5、依據《修建設計防火標準》(GB50016--2006)規則:消防水泵應設置備用泵,其作業能力不該小于一臺消防作業泵。當工廠、庫房、堆場和儲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
于等于25L/s或修建的室內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lOL/s時,可不設置備用泵。
消防水泵應確保在火警后30s內發動。消防水泵與動力機械應直接銜接。
1、臨時高壓消防給水體系應設置消防水泵,其額外流量的斷定應根據消防體系的類型來斷定。
當體系為獨立消防給水體系時,其額外流量為該體系規劃滅火水量;當為聯合消防給水體系時,其額外流量應為消防時一起效果各體系組合流量的者。
2、當消防給水管網與出產、日子給水管網合用時,出產、日子、消防水泵的流量不小于出產日子時用水量和消防用水量之和。
消防水泵額外揚程的斷定消防水泵的揚程按式:
(2—15)核算Hb=(1.05~1.10)(∑h+z+Po)。
(2-15)式中Hb——消防水泵揚程(MPa)。
1.05~1.10——安全系數。
∑h——管道的沿程和部分水頭丟失的累積值(MPa)
z——消防水池的水位幾許高差(MPa)
P0——工作壓力(MPa)。
GB50261-2005的噴淋施工及檢驗標準
消防水泵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以自動或手動方法發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在30s內投入正常運轉。
2 、以備用電源切換方法或備用泵切換發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在30s內投入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