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魔芋粉 庫存過期回收
《魔芋粉》QB 494—2012參照執行NY/T494—2010的有關內容編制。由魔芋銷售公司提出并起草主要起草人:于洋、張光宇。于2012年12月23日發布,2012年12月28日起開始實施。 [
普通魔芋粉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采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淀粉等雜質制成的顆度≤(40目)的顆粒占90%以上的魔芋粉。
普通魔芋精粉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采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淀粉等雜質制成的顆度~(120目~40目)的顆粒占90%以上的魔芋粉。
普通魔芋微粉
用魔芋干(包括片、條、角)經物理干法以及鮮魔芋采用粉碎后快速脫水或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初步去掉淀粉等雜質制成的顆度≤(120目)的顆粒占90%以上的魔芋粉。
純化魔芋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40目)的顆度占90%以上的魔芋粉。
純化魔芋精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在~(120目~40目)的顆度占90%以上的魔芋粉。
純化魔芋微粉
用鮮魔芋經食用酒精濕法加工或用魔芋精粉經食用酒精提純到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粒度≤(120目)的顆度占90%以上的魔芋粉。
表1 感官指標
類別 | 級別 | 顏色 | 形狀 | 氣味 | |||
普通魔芋粉 | 普通魔芋精粉 | 特級 | 白色,允許有極少量黃色、褐色或黑色顆粒 | 普通魔芋精粉顆粒狀、無結塊、無霉變;普通魔芋微粉粉末狀、少量顆粒狀 | 允許有魔芋固有的魚腥氣味和極輕微的SO2氣味 | ||
一級 | 白色,允許有少量黃色、褐色或黑色顆粒 | ||||||
普通魔芋微粉 | 二級 | 白色或黃色,允許有少量褐色或黑色顆粒 | |||||
三級 | 黃色或褐色,允許有少量黑色顆粒 | ||||||
四級 | 褐色或黑色 | ||||||
純化魔芋粉 | 純化魔芋精粉 | 特級 | 白色,允許有極少量淡黃色顆粒 | 純化魔芋精粉顆粒狀、無結塊、無霉變;純化魔芋微粉粉末狀,少量顆粒狀 | 允許有魔芋固有的魚腥氣味和 | ||
項目 | 普通魔芋粉 | 純化魔芋粉 |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特級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
粘度(4號轉子,12r/min,30C),mPa·s≥ | 18 000 | 14 000 | 8 000 | 2 000 | - | 28 000 | 23 000 | 18 000 | 13 000 |
葡甘聚糖(以干基計),% ≥ | 70 | 65 | 60 | 55 | 50 | 85 | 80 | 75 | 70 |
pH(1%水溶液) | ~ | ||||||||
水分,% ≤ | 1 | ||||||||
灰分,% ≤ | |||||||||
含沙量,% ≤ | |||||||||
粒度(按定義要求),% ≥ | 90 | ||||||||
注:粘度和葡甘聚糖含量兩項指標為強制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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