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9大方面59項改革任務改革
日前,《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印發(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出臺,對于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支撐國土空間規劃具有深遠意義。

《改革方案》具體涉及九大方面59項改革任務,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為重點,以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為關鍵,以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為基礎,通過健全完善監管體系和法規體系,強化自然資源整體保護,著力促進自然資源資產集約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修復,系統解決分散管理導致的自然資源資產底數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權責不明晰、權益不落實、監管保護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突出問題。
《改革方案》突出生態優先,提出加快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監控手段,積極預防、及時制止破壞自然資源資產行為;建立完善自然資源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抓好自然生態空間系統修復,通過統籌推進綠色廊道建設、百萬畝造林、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土地資源整理、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留白增綠、建設用地減量等多種措施,擴大生態空間,抓好改革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
《改革方案》堅持首善標準和問題導向,對目標期限作出了明確規定。到2020年底,北京市基本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到2022年底,形成完善的法規政策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運行,自然資源保護成效和開發利用效率顯著提升。
同時,在健全產權體系方面,《改革方案》明確,探索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創新國有林場產權實現形式,理順林地和林木資源產權關系。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模式,規范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制度改革與以往只針對某一種自然資源或者某一類資源管理事項的改革明顯不同,它將山水林田湖草等各類自然資源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緊緊圍繞所有者權益實現,對自然資源全生命周期的各個環節均做出改革的政策性和制度性安排。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