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礦山達到100%治理——海南省印發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
據中國砂石協會和中國砂石骨料網了解,海南省近日印發《海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至2020年全省閉坑礦山和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面積26940畝,實現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100%、閉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100%。

《規劃》提出,在規劃近期(2018~2020年)完成246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累計治理面積共計1764.67公頃。其中閉坑礦山179個,治理面積1254.22公頃;廢棄礦山67個,治理面積510.45公頃。在規劃遠期(2021-2025年)實現新建和生產礦山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100%,全面完成全省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建設,更新和完善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實現對全省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監控和監督管理,提高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的科技水平。
根據《規劃》,海南省將推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取消保證金制度,以基金的方式籌集治理恢復資金;制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標準;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新模式;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要,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設置和出讓采礦權,開采礦產資源;建立全省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規劃》提出,各市縣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拓寬資金渠道,加快探索和充分利用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為廢棄礦山、閉坑礦山等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提供大力支持。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加快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新模式。要鼓勵引進國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新技術和新模式,加快創新融合,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監測、治理技術標準體系,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同時,對拒不履行恢復治理義務的礦山企業,將其納入政府管理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
來源: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