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修訂版施行,明確追責方式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修訂版施行,明確約談、通報批評等追責方式。

岳陽樓附近洞庭湖水域的“河道采砂聯合稽查點”。資料圖片
廣受業界關注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近日經修訂后正式發布。和2017年4月版本相比,文件進一步明確各級各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同時也在責任追究方面進行了細化。
文件明確提出,對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組織領導不力、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地區,將依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沉淀在河床上的優質砂石,被砂船從水中打撈出來,作為不可再生的建筑材料資源,它們身價飛漲。
采砂成為河道沿岸重要經濟來源的同時,違規開采、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也層出不窮。日前,湖南省政府印發修訂后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版《辦法》和舊版相比有哪些變化?有哪些新增條款?
明確省市縣三級河道采砂管理職責
三湘四水,河港縱橫,湖南河沙資源豐富,河道采砂管理任務繁重。湖南在2012年出臺《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試行辦法》,2017年4月印發《辦法》,2017年8月下發《關于全面禁止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進行河道采砂活動的通知》。此次印發的則是修訂后的《辦法》。
新《辦法》在分級管理方面,按照“省級負責統籌規劃,總量控制;市級負責出讓審批,落實監管;縣級負責組織出讓,現場監管”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明確省市縣三級河道采砂管理職責,這是舊版文件沒有的。
具體來說,省級責任包括: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進行監督、指導、協調,負責全省采砂總量控制,對市州審批的砂石資源開采權出讓方案進行備案管理,根據市州申請下達年度采量計劃;調處省、市邊界河段采砂水事糾紛,對地方采砂管理進行協調指導、明察暗訪,督導現場監管落實;健全部門、區域聯動協作機制,組織開展全省聯合執法。
市級相關部門則是負責現場監督、指導、協調,負責轄區內砂石資源開采權出讓方案及政府統一經營實施方案審批,調處市、縣邊界河段采砂水事糾紛等。
縣級政府則是河道采砂日常管理責任主體,《辦法》要求縣市區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領導機制,合理控制采砂產能,加強源頭管控,開展河道日常巡查,定期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開采和禁采情況等。
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等納入禁采范圍
新《辦法》還明確了進一步強化河道管理責任追究的措施。《辦法》規定,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河道采砂管理目標考核辦法,牽頭組織對各市州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的考核,考核結果報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根據考核結果,對采砂問題突出的地區實行掛牌督辦,對當地政府和部門責任領導進行約談;對組織領導不力、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地區給予通報批評,依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和舊版文件相比,《辦法》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石漠公園等也納入禁采區。
案例
非法采砂整治不力,6人被追責。
據報道發現,2017年以來,湖南有多起因非法采砂整治不力被追責的案例。
2017年4月30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信訪舉報反映:湘鄉市月山鎮周邊有20多家洗砂場破壞環境,舉報者要求對月山鎮周邊20多家非法采砂場進行調查核實并打擊處理。
接到交辦件當晚,湘鄉市兩次召開各市直機關和鄉鎮負責人關于治砂整頓的緊急會議。同年5月2日晚,湘鄉市政府安排環境監察執法人員開展專項督察行動,在月山鎮新橋村發現一處采砂點仍在違法現場作業。湘鄉市監察局決定,對6名相關責任人嚴厲追責:給予直接責任人月山鎮財政所干部彭小紅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直接責任人月山鎮治砂辦主任陳光輝行政記過處分,并責令月山鎮人民政府按程序給予其免職處理;給予主要領導責任人月山鎮政協聯工委副主任羅洪泉行政警告處分;給予主要領導責任人月山鎮副鎮長李小紅行政警告處分,并建議湘鄉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給予其免職處理;由湘鄉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月山鎮黨委書記彭豐偉和月山鎮鎮長提名候選人賀強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