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1.8億噸河砂開采、運輸、銷售、經營和監管《辦法》來了!
沉淀在河床上的優質砂石,被砂船從水中打撈出來,作為不可再生的建筑材料資源,它們身價飛漲。采砂成為河道沿岸重要經濟來源的同時,違規開采、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也層出不窮。
日前,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修訂后正式發布。和2017年4月版本相比,新版《辦法》和舊版相比有哪些變化?有哪些新增條款?對湖南省采砂有哪些影響?
據中國砂石協會了解,根據《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區岳陽段河道采砂規劃(2017~2020年)》顯示:岳陽市共有7個采區規劃,砂石開采總量為18000萬噸。《辦法》將對這1.8億噸河砂開采產生重大影響!

新《辦法》嚴格分級管理責任
按照“省級負責統籌規劃,總量控制;市級負責出讓審批,落實監管;縣級負責組織出讓,現場監管”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明確省市縣三級河道采砂管理職責,構建上下協調、職責明晰、權責一致的管理體系。
明確部門管理職責
按照“水利部門負責現場管理,加強巡查監管;交通部門負責涉砂船只、碼頭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牽頭打擊,開展聯合執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按職責強化監管”的總體架構,細化了部門職責,推動建立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嚴格開采現場管理
要求建立砂石開采監控平臺,安裝監控設備,實行采區動態監管,嚴防超量、超時限、超范圍開采。
加強采、運、銷閉環管理
對閑置采砂船只實行集中定點停靠,依法查處采砂船、運砂船違法違規行為,科學設置砂石碼頭和砂石集散中心,強化河道砂石資源采、運、銷閉環監管。
創新經營管理方式
參考江西、湖北等地的經驗,增加以下內容:縣級政府可以根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砂石資源實行統一經營管理。
和舊版文件相比,《辦法》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石漠公園等也納入禁采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