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砂石集中、臨時備選開采區,優化布局,嚴格控制采礦權總量——《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解讀
2017年8月28日,國土資源部批復同意了《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發布印發《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皖政辦秘〔2017〕278號),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1本輪規劃的編制背景
礦產資源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十三五”時期是加快建設五大發展的現代化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對能源、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礦產品原料的剛性需求持續旺盛。同時,隨著能源結構調整,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集聚發展,對非常規能源和新型材料礦產的需求也在迅速增加。但是也要看到,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領域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盡合理,部分產能過剩,發展方式較為粗放的問題仍然存在,礦產資源供給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本輪《規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立足安徽省沿江近海、居中靠東的區位優勢,著力提高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程度,實施礦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礦業經濟轉型升級,以提高礦產品的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注重社會和諧和生態效益,積極推進綠色礦業建設,保障國家資源安全。
2本輪《規劃》發布的重大意義
《規劃》的發布實施,標志著安徽省礦產資源規劃管理正式由第二輪邁入第三輪。《規劃》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五大發展理念謀篇布局,以全面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為目標,服務建設五大發展現代化美好安徽。《規劃》踐行生態理念,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謀劃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礦業發展,實施礦業權設置區劃,積極推進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重大工程。《規劃》是在安徽省決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出臺的一部重要規劃,闡明了今后一段時期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發展方向,明確了工作重點和工作任務,為維護國家資源安全、引領礦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范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行為提供了依據和指南。《規劃》是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戰略、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
?3安徽省上一輪規劃的實施效果
上一輪規劃的實施期間是2008-2015年,規劃基期是2007年。在這個規劃期內,安徽省持續加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力度,規劃實施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基礎地質調查程度全面提升。1:5萬區域地質調查覆蓋率較規劃基期提高了12.3%,1:5萬礦產地質調查較2007年提高了19%,全面完成了規劃部署的1:5萬區域地質和礦產地質調查任務。
二是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取得重大進展。全省新查明大中型礦產地171處,其中大型礦床77處、中型礦床94處,新增礦產地和資源儲量均超額完成規劃目標。
三是礦產資源持續供應能力不斷增強。2015年全省采礦業產值797.57億元,規劃期內年均增長7.14%,在礦產品原料保障、產業鏈輻射帶動、就業安置和財政稅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礦山總數大幅減少,壓縮率達62%,大中型礦山占比由2007年的3%增加到41.7%,礦山企業的“三率”水平顯著提高。綠色礦山建設步伐加快,全省33家礦山入選“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其中14家被授予“國家級綠色礦山”稱號。
五是礦山地質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共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及歷史遺留礦山治理項目231個,完成治理恢復面積14480公頃,土地復墾面積21600公頃。
4《規劃》確定的具體目標
一是保持礦業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到2020年力爭礦業產值達到1000~1200億元。
二是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礦產勘查。1:5萬地質調查覆蓋率達到65%,提交可供進一步勘查或基本查明大中型礦產地20~30處,提升主要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省固體礦產礦石開采總量6.0~6.5億噸,年均增長6%~8%,對重要礦種實施開采總量調控。
四是推進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礦業發展。全省礦山企業總數量控制在1500家左右,大中型礦山占比提高到45%,提高主要礦種礦山“三率”達標率,建設綠色礦山350~400家。
五是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恢復13500公頃,礦區礦山土地復墾面積17335公頃。
5提升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服務水平方面
為切實提高公益性地質調查服務水平,拓展地質工作服務領域,加快傳統地質礦產工作向大地質、大資源、大環境轉型,主動服務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
一是開展長江中下游成礦帶(安徽段)、欽杭成礦帶(安徽段)、國家規劃礦區及全省重點勘查區的大比例尺基礎地質調查工作,完成1:5萬區域地質調查20幅,1:5萬礦產地質調查23幅,以及重要找礦遠景區的1:5萬地球物理化學遙地質調查。
二是實施皖江經濟帶1:5萬綜合地質調查,建立綜合地質信息服務系統,為開展不同層面的專題調查評價提供翔實、可靠和高精度的基礎地質資料。
三是拓展地質工作服務領域,開展城市地質調查、農業地質調查、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重大工程專項地質調查、中大比例尺地質災害調查等,為全省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基礎地質資料。
6提高安徽省礦產資源安全保障方面
《規劃》著眼國家戰略和發展大局,統籌謀劃安徽省礦產資源保障各項基礎工作,主要有四大舉措:
一是加快推進沿江、沿淮等重點成礦區帶遠景調查評價,加強沿江重點礦區深部礦產調查評價,開拓沿江第二找礦空間。積極推進四大新區(皖北前常地區、大別山區、皖南山區、五河—張八嶺地區)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力爭實現重要新發現,圈定一批新的找礦靶區,為后續礦產勘查奠定扎實基礎。
二是穩步推進馬(鞍山)—蕪(湖)—宣(城)頁巖氣資源潛力調查評價工作,逐步開展合肥盆地、望(江)—東(至)—石(臺)頁巖氣遠景區資源潛力評價,調查評價全省頁巖氣地質儲量和可采儲量,選擇重點區塊進行勘探開發先導實驗,初步形成頁巖氣工業開發。
三是全面完成地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突出能源礦產和國家重要緊缺礦產,積極開展淮南淮北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國家級和省級整裝勘查區礦產勘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推動地質找礦取得新的突破。
四是加強10個重點勘查區(含國家規劃礦區、整裝勘查區)礦產勘查,鼓勵兩淮煤炭基地、三大鐵礦基地、五大有色金屬礦產基地、欽杭成礦帶休寧金礦等勘查,大力推進綜合勘查、綠色勘查。
7提升和穩定全省礦產資源供應能力方面
根據國土資源部要求,結合安徽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區域總體布局,安排如下:
一是優化能源結構,保障能源供應。積極推進淮南、淮北兩大國家級煤炭礦區穩增長,化解過剩產能,嚴格控制新增產能,穩定原煤生產維護供需平衡。有序發展煤電一體化、煤化工一體化,因地制宜推進非常規能源(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淺層地熱能)開發,重點推進淮北煤礦區煤層氣生產井建設,加大淮南煤礦區瓦斯抽采利用力度。
二是推進三大鐵礦開發基地建設。鞏固和發展馬(鞍山)—蕪(湖)鐵礦采、選、冶和冶金輔助原料基地建設,有序開發利用霍邱鐵礦資源。加強廬樅地區大型鐵礦采、選基地建設。
三是積極推進五大有色金屬基地建設。加強銅及其共伴生礦產(鐵、硫、金、銀、鉛、鋅等)資源的綜合利用,形成以銅陵為中心,向安慶、廬江、池州、南陵等地區輻射,建設沿江重要的有色金屬和貴金屬采、選、冶生產基地。
四是大力發展非金屬礦產開發。建設沿江江南、沿淮、皖中、皖北4個大型水泥原料生產基地,推進硫化工、鹽化工、碳酸鈣原料、硅基等開發利用基地建設。
8推動安徽省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方面
加快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提升礦業發展的質量,主要從四方面推進:
一是調整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嚴格控制礦山總數,推進礦產資源規模化開采,適度調整最低開采規模標準,進一步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形成以大中型礦山企業為主的規模化集約化生產格局。
二是優化礦產開發區域布局。實施礦業權設置區劃制度,引導礦業權合理設置,優化礦山布局。全省共劃定15個重點礦區,推進礦產資源集約規模開發和有效保護。落實國家資源和環境保護戰略,劃定禁止、限制開發區域,嚴格準入管理。限制開采區強化限制開采礦種的礦業權管理,實施總量調控;禁止開采區嚴格禁止固體礦產開采,已有開采礦山限期關閉。
三是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積極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廣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適用先進技術,創新節約與綜合利用方法。
四是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政策和管理制度,大中型生產礦山實現綠色礦山達標,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范管理。重點推進淮北市、馬鞍山市、銅陵市、蕪湖市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新局面。
9“十三五”重大工程
主要有五大類十六項重大工程:
1.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三項重大工程。一是全面推進整裝勘查區找礦工程,實施5個國家級整裝勘查區和8個省級整裝勘查區礦產勘查找礦突破工程。二是積極推進皖江經濟帶綜合地質調查工程。三是加快推進頁巖氣找礦工程,基本完成全省頁巖氣資源潛力調查與評價,優選1~2個頁巖氣遠景區進行先導性試驗。
2.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實施三項重大工程,著力新發現大型、特大型礦床的開發利用,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一是積極推進廬江羅河、泥河、沙溪鐵銅礦開發利用重大工程,建成低品位銅礦采選示范區。二是加快推進金寨沙坪溝特大型鉬礦。三是積極推進姚家嶺大型鋅金礦開發工程。
3.推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實施五項重大工程。一是重點推廣有色金屬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開展沙溪銅礦、獅子山銅礦、池州銅山銅礦、安慶銅礦等大型礦山共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二是開展沿江大中型礦山尾礦綜合利用示范工程,通過對沿江大中型有色金屬礦山尾礦資源的綜合評價和循環再利用,提供金屬礦產品、礦井充填材料和建筑材料、農用有機肥料。三是推進低熱值煤井口發電廠工程。四是推廣采動覆巖分區隔離層注漿充填開采工程。五是積極推進馬鞍山低品位鐵礦綜合利用采選工程。
4.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推進四項示范區建設工程。在馬鞍山、銅陵、淮北三個國家級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基礎上,積極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工程,力爭創建4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
5.推進地質資料信息集成與社會化服務工程建設。建立國土資源云,應用大數據技術,進一步推進地質資料共享,完善和暢通國土資源省、市、縣三級電子政務管理網絡面向全省地勘單位已有地質資料成果電子化,目錄信息化集成,網絡化服務,實施成果報告目錄、摘要和項目成果社會共享。
10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方面
主要在:
一是嚴格規劃分區管理,突出規劃空間管控作用。著力優化勘查開發布局,重點勘查區鼓勵戰略性礦產勘查,積極引導商業性勘查,大力推進綠色勘查和綜合勘查。限制勘查區嚴格限制勘查礦種的探礦權投放。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禁止開采區范圍內不再新設礦業權,全面清理已有礦業權。嚴格規范砂石粘土礦山開采,科學設置砂石粘土集中、允許、臨時備選開采區,優化砂石粘土開采布局。
二是強化開采總量控制,優化礦業開發結構。嚴格控制采礦權總量,以市場為導向,科學設置、適時投放采礦權。重點保障戰略性礦種開發,有效壓縮過剩產能。對國家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省內優勢特色礦產和對生態環境影響嚴重的礦種實施限制性開采和總量調控。嚴格控制鎢礦等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年度開采總量。
三是嚴格開采準入,強化差別化管理。《規劃》明確了鼓勵、限制勘查開采的礦種,核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必須符合規劃要求。禁止在禁止開采區內新設固體礦產采礦權,對限制開采礦種新設礦權的,須按照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和相關準入條件嚴格審核。新建、擴建和延續生產的各類礦山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礦山開采規模必須與儲量規模相適應。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準入的有關要求。對不符合《規劃》的勘查、開采項目,不批準設立礦山企業,不審批、頒發礦業權證,不批準用地。
11統籌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規劃》踐行生態保護理念,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全過程。
一是從源頭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規劃》發布實施前,組織開展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優化調整了《規劃》在總量、布局、結構和時序方面的安排,提出了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政策、管理、技術等對策措施。
二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維護生態健康安全。《規劃》明確禁止在依法規范設置的各類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地質遺跡保護區、重要水源地、古人類遺跡、文物重點保護單位等地區,以及鐵路、公路、沿江水庫近岸規定范圍內新設固體礦山。依據《安徽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劃定了禁止開采區和各類禁止開采的保護區名錄。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實現保護區內已有礦業權依法有序退出。
三是加強礦產資源綠色勘查和開發。推進綠色勘查,實施綠色勘查示范項目,大力發展和推廣航空物探、遙感等新技術和新方法,健全綠色勘查技術體系,減少地質勘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以節約資源、充分合理開發利用資源與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為核心,通過建立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和實施綠色礦山達標管理,加快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新局面。大力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推廣高效采礦技術、高效利用技術以及礦業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利用技術,達到廢棄物排放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逐步優化礦產品結構,使礦產品結構向高檔、配套、高附加值和低能耗轉變,促進減排。
四是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嚴格礦山開發環境保護準入管理,全面實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合并編制,與礦產開發利用(設計)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和社會公示制度。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礦山環境整治,有序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完善礦山地質環境動態變化的監測體系,加快形成在建、生產礦山和歷史遺留礦山等“新老問題”統籌解決的恢復和綜合治理新局面。
12強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規劃》主要通過加強開發準入制度建設,強化生產礦山責任監管,加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力度等措施來緩解礦山開發帶來的地質環境影響,主要有五大舉措:
一是積極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全面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明確責任主體,編制各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專項規劃,統籌部署,分步實施,持續推進。
二是強化源頭管控。嚴格新建礦山開采及地質環境保護準入,從源頭上緩解環境破壞加重的壓力。嚴禁在禁止開采區內及“三線三邊”、“三區兩線”范圍內新建礦山。
三是強化生產礦山責任監管。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監管責任落實到礦產開發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生產礦山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恢復治理方案邊開采邊治理,閉坑礦山企業必須按照備案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責任。規劃期間,生產礦山(含停產、閉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面積26108公頃,其中土地復墾面積17335公頃。
四是有序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探索建立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恢復的激勵機制。重點治理皖北采煤塌陷區,沿江鐵、銅、水泥用灰巖等歷史遺留廢棄礦山,采煤塌陷區綜合治理面積達到11552公頃。實施銅陵、馬鞍山采礦廢棄地土地復墾項目,規劃期間土地復墾面積2300公頃。
五是實施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工程。全省劃定4個礦山地質環境重點治理區域(涵蓋全國規劃劃定的23個重點治理區),在礦山生產過程中加強地質環境保護的同時,重點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避免誘發次生地質災害和造成生態環境的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