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熱毯可能在不同的溫度環境中使用,如冷天、夏季等。通過進行熱沖擊試驗,可以評估電熱毯在溫度變化時是否能夠穩定工作,并且是否能夠經受長時間的使用。
根據GB4706.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具的特殊要求》第11條發熱其中的11.101條規定,11.101應保證電熱毯和電熱褥墊在使用時不會對使用者產生熱沖擊的危險。
通過下述試驗來確定是否合格。
器具按11.4的規定供電,并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工作直至穩定狀態建立,環境溫度保持在0℃~~15℃范圍內的最不利溫度上。除對電熱披風應設在設定位置上外,控制裝置和軟線開關都應調整到推薦連續使用的高溫設定位置上。
用焊接到尺寸為300mm×300mm×0.5mm 的銅或黃銅片中心上的熱電偶來測量柔性部件的表面溫度﹐對于上蓋電熱毯,銅片應放在柔性部件的下面;對于下鋪電熱毯和電熱褥墊,銅片應放在柔性部件的上面。
在器具工作的個小時內溫度不應超過60℃,此后溫度不應超過37℃。
注:如果發熱元件的末端包在連接于柔性部件的塑料護套中,則所規定的溫度限值也同樣適用于塑料護套的易觸及表面。
SH9915電熱毯沖擊試驗裝置依據GB4706.8-2008圖104的要求設計制造。
熱沖擊試驗對于評估電熱毯在溫度變化和熱應力下的表現非常重要。這有助于制造商提供更可靠、安全的產品,確保用戶在使用電熱毯時不會遇到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