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軟墊座椅的組合材料按規定制成軟墊座椅的模型,或者直接使用軟墊座椅的成品,將規定的點火源,放在軟墊座椅的垂直面與平面的交接處,觀察其煙、光、熱及損毀現象,以評估軟墊座椅的燃燒現象。
BS5852是英國家具防火標準,其標準的內容要求度比美國的標準要嚴格的多,使用絨布和木架作為測試工具,分為四個部分進行測試,通常只測試、二部分,主要測試煙頭和利用乙炔火焰模擬火柴進行測試,還有看損壞長度等方面內容。
BS5852,英國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軟墊座椅及其組成物的阻燃測試標準,是BS5852-1:1979,BS5852-2:1982,BS5852:2006三個標準的總稱。其中,BS5852:2006是BS5852的版本。BS5852:2006引用了BSEN1021-1、BSEN1021-2、BS6807的一些規定,實質內容與BS5852-1、BS5852-2的規定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BS6852:2006增加了對成品軟墊座椅的測試。
雖然BS5852:2006是BS5852的版本,但是英國“FFFSR”注:FFFSR,即TheFurnitureandFurnishings(Fire)(Safety)Regulations,家用家具防火安全條例)仍引用之前的版本BS5852-1及BS5852-2的測試方法,也就是說BS5852-1:1979、BS5852-2:1982仍然有引用,因此,就形成BS5852-1、BS5852-2、BS5852:2006同時存在的局面。制定注意的是,在紡織品領域,人們常說的BS5852標準,在沒有指明火源名稱的,通常指的是BS5852-1。
各版本核心內容以及區別。
BS5852-1
BS5852-1:1979Firetestforfurniture--part1.Methodsoftestforignitabilitybysmokers’materialsofupholsteredcompositesforseating(BS5852-1:1979家具的燃燒測試部分,由吸煙者引起的座椅的軟墊組合材料的可點燃性測試方法)
BS5852-1規定了比如面料及填充材料等組合材料,在遭受陰燃的香煙或者點著火柴條件下的易燃性評估方法。不包括人為故意的點火行為。
點火源:香煙點火源、點火源1(模擬火柴火焰的丁烷氣火焰)
點火源參數(摘要)
香煙點火源:
類型:無過濾嘴香煙
長度:約68mm
直徑:約8mm
重量:重量1g,
陰燃速率:12.0±3.0min/50mm
點火源1#
燃燒管材料:不銹鋼管
燃燒管外徑:8.0±0.1mm
燃燒管內徑:6.5±0.1mm
燃燒管長度:200±5mm
燃燒氣體:符合BS4250的丁烷氣
氣壓及流量:可使焰高為35mm的氣壓及流量
結果判定:
香煙點火源:從測試開始1小時內,未發現測試樣有陰燃及燃燒現象,為合格
點火源1#:點火20秒,移開點火源,在120秒內,陰燃及火焰均熄滅,則合格
BS5852-2
BS5852-2:1982Firetestforfurniture--part2.Methodsoftestforignitabilityofupholsteredcompositesforseatbyflamingsources(BS5852-2:1982家具的燃燒測試第二部分,座椅的軟墊組合材料的易燃性的測試方法-有焰的點火源)
BS5852-2是模擬用高于火柴火焰及至多達四張雙層全幅的報紙產生的火焰對軟墊座椅的組合材料進行燃易燃性測試。
點火源參數(摘要):
火源2,丁烷氣點火源,焰高約145mm,點火時間40秒
火源3,丁烷氣點火源,焰高約240mm,點火時間70秒
火源4,松木架點火源,重量(8.5±0.5)g
火源5,松木架點火源,重量(17±1)g
火源6,松木架點火源,重量(60±2)g
火源7,松木架點火源,重量(126±4)g
不合格判定:
續燃現象
陰燃現象
火源2
移開火源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移開火源3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火源3
移開火源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移開火源3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火源4
點燃松木架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燃松木架6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火源5
點燃松木架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燃松木架6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火源6
點燃松木架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燃松木架6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火源7
點燃松木架后,組合材料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燃松木架60分鐘后,組合材料上有煙、熱或發光等現象;
所有火源
組合材料出現逐漸增強的燃燒現象,繼續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火火焰;
組合材料出現漸進式燃燒現象,續燃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滅的情形;
相應的火源測試時,組合材料基本被燒完;
組合材料出現陰燃現象直到測試樣本基本燒完;
在測試期間,火焰燃燒至組合材料的邊緣,任意一邊,以及燒穿到整個厚度;
在最終檢查時,從點火源放置的初始位置起,除向上部分外,任何方向的碳化長度不超過100mm,不包括變色;
BS5852:2006組合材料阻燃測試不合格判定:
續燃現象
陰燃現象
火源0
放置點火焰的香煙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的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2
移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離火15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的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3
移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離火15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4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5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6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7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所有火源
有逐漸增強的明火燃燒的行為,繼續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滅火焰;
有逐漸增強的陰燃行為,續燃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滅的情形;
組合材料基本被燒完;
組合材料出現基本燒完;
測試期間內,燒穿整個厚度
測試期間內,燒穿整個厚度
火焰的前鋒燒到邊兩邊。
燃燒的滴落殘骸續燃時間超過上述規定的對應時間
填充料的碳化(不包括變色)長度超過100mm,這從放置火源的原向外任何方向;
BS5852:2006成品家具阻燃測試不合格判定:
續燃現象
陰燃現象
火源0
放置點火焰的香煙60分鐘內
出現有焰的燃燒行為
放置點火焰的香煙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的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1
移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火源2
移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離火15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的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3
移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20秒
離火15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4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5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0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6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火源7
點火后,持續燃燒超過13分鐘
點火60分鐘后,仍有外部可見發煙、發熱、發光現象。
所有火源
有逐漸增強的明火燃燒的行為,繼續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火火焰;
有逐漸增強的陰燃行為,續燃測試是不安全的,需要主動撲滅的情形;
組合材料基本被燒完;
組合材料出現基本燒完;
測試期間內,燒穿整個厚度
陰燃至測試樣的邊緣
測試期間內,火焰的前鋒燒到邊兩邊。
填充料的碳化(不包括變色)長度超過100mm,這從放置火源的原向外任何方向;
BS5852:2006
BS5852:2006Methodsoftestforignitabilityofupholsteredseatingbysmoulderingandflamingignitionsources。(BS5852:2006用陰燃的香煙或有焰的點火源對軟裝座椅的進行易燃性的測試方法)
點火源參數(摘要):
火源0,無過濾嘴香煙,按BSEN1021的規定
火源1,丁烷氣,燃燒管內徑(6.5±0.1mm),焰高35mm,點火時間(20±1)秒
火源2,丁烷氣,燃燒管內徑(6.5±0.1mm),焰高145mm,點火時間(40±1)秒
火源3,丁烷氣,燃燒管內徑(6.5±0.1mm),焰高240mm,點火時間(70±1)秒
火源4,小松木架,重量(8.5±0.5)g
火源5,小松木架,重量(17.0±1.0)g
火源6,小松木架,重量(60.0±2.0)g
火源7,小松木架,重量(126.0±4.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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