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下接線板電源,打開計算機屏幕電源和主機箱電源,雙擊桌面上Leica Application Suite 圖標進入程序。
2、打開顯微鏡光源,如需使用熒光燈,打開熒光燈光源,在記錄本上記錄下熒光燈使用時間。
3、顯微鏡物鏡放大倍數有5倍、10倍、20倍、40倍,旋轉物鏡下轉盤改變放大倍數。
4、明場使用方法:
將透射光裝置的聚光鏡轉盤旋轉至BF檔。選擇合適的物鏡,調節焦距,用明視光源強度旋轉及透射光裝置上的光圈調節光源強度。將濾色塊放在第4或5檔。
5、相差使用方法:
將透射光裝置的聚光鏡轉盤轉至PH1檔(物鏡為10×、20×)或PH2檔 (物鏡為40×時)。用明視光源強度旋轉及透射光裝置上的光圈調節光源強度。將濾色塊放在第4或5檔。(5×物鏡無相差功能)
6、熒光使用方法:
放下明場遮攔,拉開熒光遮攔棒,旋轉濾色塊轉盤,選擇合適的激發波長。用熒光光源視野調節旋鈕和熒光光源光圈調節旋鈕調節熒光的范圍和強度。
7、圖像處理:
在“攝取”菜單欄Micl卡片下根據所選的物鏡倍數選擇放大倍數。拉開攝像頭 操縱桿,單擊鼠標左鍵選擇一塊白色區域,單擊鼠標右鍵,進行白平衡??梢酝ㄟ^改變攝取菜單欄攝像頭卡片下曝光,飽和,伽馬和增益改變現實圖像的效果。明場或者相差模式,建議將增益放在零。單擊拍攝,新建自己的文件夾,保存圖片。
8、熒光拍攝完畢,推進熒光遮攔棒,看一下顯微鏡使用登記表。
(1)如果下一個使用登記時間小于或等于1個小時,不需要關閉熒光燈光源,記錄下熒 光燈光源使用時間。將明場電源旋至。將物鏡旋至空擋,關閉應用程序。填寫完整儀器使用記錄。
(2)如果下一個使用登記時間大于1個小時,使用完畢熒光及時關閉熒光燈光源,注意 需長于半個小時,記錄下熒光燈光源使用時間。將明場電源旋至,關閉明電源。將物鏡旋至空擋,關閉應用程序,關閉電腦。填寫完整儀器使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