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砂輪都有它的一定的使用磨損要求,磨損情況達到一定的程度就必須重新更換新的砂輪。不能為了節約材料,就超磨損要求使用,這是一種極不安全的違章行為。一般規定,當砂輪磨損到直徑比卡盤直徑大10mm時就應更換新砂輪。
砂輪兩次修整之間的實際磨削時間稱為砂輪壽命。判斷砂輪壽命,一般根據工作面磨損后所產生的現象目測判定。主要現象有:磨削過程出現自激振動、工件表面出現再生振紋;磨削噪音增大;工件表面出現磨削燒傷、磨削力急劇增大或減小;磨削精度下降;磨削表面粗糙度增大。這些現象的產生主要是由于磨削溫度過高使工件表面產生熱損傷和由于自激振動導致的粗糙度和精度下降。
砂輪壽命終結形式:砂輪表面鈍化——磨平狀態(將增大磨削力及磨削熱);砂輪堵塞(易出現振動或噪音及至燒傷);砂輪輪廓破壞(影響加工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