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9個多月的補貼政策空白期,新能源汽車產業又迎來新一輪的政策利好。近日,4部委聯合發布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明確了補貼額度與發放,加強了對配套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并將補貼范圍由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加速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支持是關鍵,核心技術、配套設施、產業協作等相關領域必須同時發力。
、、、國家員會日前聯合發出《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備受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于揭開面紗。去年底,為期3年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到期。一直到《通知》出臺,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經歷了9個多月的補貼政策空白期。
補貼政策再加力
在新政中,補貼額度得以明確是較大亮點。與以前不同的是,乘用車以純電續駛里程為標準,純電動乘用車達到250公里以上的,新能電動汽車補貼政策6萬較高;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純電續駛里程大于50公里,每車可實現補貼3.5萬元。這實際上是對企業加快技術創新、拉開產品檔次的切實鼓勵。
新政策將補貼范圍由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強化了政府采購的帶動性,明確了補貼額度及發放,有利于加速配套設施建設
2012年是電動車產業化突破的一年,電動汽車銷量突破10萬輛大關,增長1倍以上,電動汽車保有量超過18萬輛。
美國電驅動運輸協會(EDTA)發布的美國節能汽車銷量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美國電動車銷量超過混合動力車,前者銷量為22712輛,后者為18335輛。這樣的增長對于普遍陷入電動車產業化困局的汽車行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驚喜。
電動汽車是汽車業目前在技術領域競爭的制高點,誰占得先機,實現,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主導未來汽車產業的格局重塑。
國戰略咨詢公司羅蘭貝格日前發布的“電動汽車市場指數”顯示,中國對于電動汽車產業的補貼力度較大。據了解,到今年7月底,示范城市的新能源汽車產量已經達到了47800輛,全國范圍新能源汽車超過了6萬多輛,增速明顯地加快。
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發展保持了穩定增長態勢。但同時,私人購車市場不旺的結構性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緩解。專家表示,要推動電動汽車產業提速發展,核心技術、配套設施、產業協作、政策支持缺一不可。
核心技術仍在追趕
我國電動汽車產業仍處于“充電期”,應在電機、電池和電動系統等方面加大技術投入,縮小與日韓等國家的差距。
在電池領域,院士、國內電動車協會創始主席陳清泉認為,就目前情況來看低速電動汽車續航有限跑不遠,或許采用磷酸鐵鋰可以做出高性能動力電池,但核心材料技術仍掌握在日本企業手中。鋰離子電池的4種核心材料——正極、負極、隔膜和電解液占全部成本的65%至70%,這些核心材料的較大生產商,目前幾乎都是日本企業。
應該說,10多年的堅持發展,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部長萬鋼日前表示,從2001年實施電動汽車重大科技專項,到2012年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至今已經初步構建成包括新能源汽車整車、零部件和關鍵技術在內的創新體系。
以鋰電池為例,2009年,鋰電池的成本約為5元/瓦斯,目前成本已經下降近50%,能量密度提高了一倍以上,單體電池的循環壽命也顯著提高。全國動力電池的年產量可以達到200億瓦斯,可以滿足20萬輛汽車的配套。
2009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4部委共同啟動了“十城千輛工程”。2010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了針對私人消費的《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
2012年7月,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中提出,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車、車用氫能源產業與國同步發展。而此次新出臺的《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則被認為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進入第二輪快速成長期的政策推動力。
梳理此輪新政,可以看到,補貼細則將由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將直接拉動新能源汽車在全國范圍內的銷售,較大限度提升相關車企銷售規模;同時,補貼細則明確了、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強化了政府采購帶動性;補貼款將由財政統一發放,實現全國補貼標準的統一,以更大限度地調動新能源車企的生產積極性。
對此,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陳清泰表示,“像美國電動車企業特斯拉這樣的‘黑馬’,在我國的現有制度環境下還難以出現”。在陳清泰看來,走出產業化困境有兩條道路:一條是政府主導,依托財政的買方補貼;另一條是依托市場,政府調控,走內生成長的道路。“豐田混合動力汽車普銳斯就產品技術和節能效果來看,都達到很高的水平,但成本比較高,面世十多年,靠政府補貼十多年,至今尚未走出過渡期,離開政府的補貼,用戶仍較少接受,這個過程很值得我們深思和研究。”陳清泰說。
新政中的另一個亮點是充電樁建設。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獎勵,有利于加速電動汽車配套設施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