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減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整治城市揚塵。
2、是提前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3、是重點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4、是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加大天然氣、煤制甲烷等清潔能源供應。
5、是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支持,不得供電供水。
6、是推行激勵與約束并舉的節能減排新機制,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京津冀建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機制
7、是用法律、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建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公布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
8、是建立環渤海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人口密集地區和重點大城市PM2.5治理,構建對各省(區、市)的大氣環境整治目標責任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