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的選擇和運用應符合下列規則:
1、消防水泵的功用應滿意消防給水體系所需流量和壓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驅動器的功率應滿意所選水泵流量揚程功用曲線上任何一點作業所需功率的要求。
3、中選用電動機驅動的消防水泵時,應選擇電動機干式裝置的消防水泵。
4、流量揚程功用曲線應為無駝峰、無拐點的光滑曲線,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大于規劃作業壓力的140%,且宜大于規劃作業壓力的120%。
5、當出流量為規劃流量的150%時,其出口壓力不應低于規劃作業壓力的65%。
6、泵軸的密封辦法和材料應滿意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時作業的要求;單臺消防水泵的最小額定流量不應小于10L/s,額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
7、 消防給水同一泵組的消防水泵類型宜一起,且作業泵不宜超越3臺。
8 、多臺消防水泵并聯時,應校核流量疊加抵消防水泵出口壓力的影響。
消防水泵可以選用無負壓穩流給水設備,不只可作日子給水,而且消防給水,可裝備任意類型的水泵,配用消防專用水泵。
假設揚程很高會選用多級消防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