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制溶液之原材料藥品等都必須經過試用。藥品一般采用化學純的,標簽要清楚以防混淆。
2、配制溶液時所用器具,如燒杯、容量瓶、量筒、漏斗等都應洗涮干凈,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涮凈、烤干備用。
3、稱量藥品力求**:其誤差應在0.1%之下,稱量過程防止混淆。
4、配制的過程要嚴格按照配制方法順序配制,主要是防止磷酸鈣和碳酸鈣的沉淀,當時就應處理完畢,如發生疑問的則不要使用,重新進行配制。
5、配制溶液用的水使用新鮮的制備時間長的水多會有變化,不宜使用。
6、配制溶液的過程,尤其是大量配制的溶液應做好記錄,如批次、材料、份量、消du、保存、使用情況、配制人等。
7、必須注意配制溶液的藥品標簽所注明的含結晶水的數量是否與配方相同,如不同則應經過計算,得到應加入的量。
8、每批溶液配成后均需經過試用方可大量使用。
9、配好的溶液應立即chu菌處理,如高壓滅jun、過濾或加抑菌物質,以防雜菌生長。
10、溶液保存過程預防雜菌和溶液變質失去效用,故一般保存在較低的溫度中,如4℃冰箱(及低溫冰箱),瓶栓應緊閉。
11、保存其間的溶液如發現**污染,或有問題時,則不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