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節閥規范與功用 |
| 調節閥新國標 氣動調節閥國標GB4213-84 《氣動調節閥通用技能條件》于1984年3月21日發布,于1985年1月1日施行。本規范又于1992年進行了修正,修正后的規范代號為GB/T4213-92,于1993年10月施行。該規范主要依據IEC國際規范,并聯系我國具體情況而擬定。原履行的部標自新國標施行之日起報廢。 新舊規范對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1 新國標增加了“壽數”目標,合計14個功用目標: 1 根本差錯; 2回差; 3死區; 4始結尾差錯; 5額外行程差錯; 6走漏量; 7填料函及其它銜接處的密封性: 8氣室的密封性; 9耐壓強度; 10額外流量系數; 11固有流量特性; 12抗振蕩性; 13動作壽數; 14外觀。 2新國標對根本差錯、回差、死區、始結尾差錯、額外行程差錯分為A、B、……H、這8個等級,以便根據不同閥滿意不同功用的請求挑選功用成本比*好的目標等級。舊規范對于每種閥而斷定一個僅有對應的目標,缺少靈活性。 3新國標對走漏量規則為A、B……F,這6個等級,*高F級以每分鐘氣泡數計。舊規范只有一個等級,高壓閥規則走漏量為0是不符合實踐的。 4 流量特性差錯查驗辦法,新國標增加了按斜率法查驗的辦法。 5新國標將舊規范流轉才能改稱流量系數。其數值舊規范做了一致規則,新國標由制造廠自行斷定,更便利新產品規劃定型。 6 對根本差錯、回差的測試點由舊規范分為10個測試點改為5個測試點。 7新國標對調節閥氣源和環境溫度的請求。氣源應為清洗、干燥的空氣,不含有顯著的腐蝕性氣體、溶劑或別的液體。帶定位器的調節閥,其氣源所含固體微粒數量應少于0.1g/m,且微粒直徑應大于3μm,含油量應小于1ppm。 調節閥環境溫度為-25~+55℃或-40~+70℃。 調節閥作業時應滿意上述請求。定位器氣源不干凈是形成定位器作業不正常的主要原因,占故障率的2/3以上,應特別注意這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