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技術文件包括制造商、產品的型號、產品使用說明書、安全設計文件、產品電氣原理圖、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測試報告、歐盟認證機構NB出具的相關證書、CE符合聲明(DOC)。
CE認證流程及周期
1、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申請人確認報價,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
6、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7、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8、技術文件審閱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歐盟CE認證周期一般為15-20個工作日,根據產品而定,產品結構簡單周期越短,產品結構復雜則周期越長。
CE標志在歐盟市場上屬于強制性認證標志,只有取得了CE認證產品才可以在歐盟市場流通。
CE認證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質量要求。
CE認證是一種合格評定,它一般是由自我申明和認證機構認證證明的兩種形式。
CE認證適用于歐盟27個成員國、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3個成員國( 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及半歐盟國家(土耳其)。
使用CE標志
一旦滿足CE標志的合格評定要求,您必須將CE標志粘貼到您的產品或其包裝上。對于您的產品使用CE標記有特定的規則,以及復制CE標記徽標的規則。
通常,您應該在產品本身上貼上CE標記,但也可以將其標記在包裝,手冊和其他支持文獻上。CE標志使用的規則因適用于該產品的特定歐盟指令而異,建議研究適用的指南。以下所有通用規則均適用:
CE標志只能由您(作為制造商)或您的代表放置
CE標志不能放置在相關歐洲指令未涵蓋的產品上
貼上CE標志時,您應對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承擔全部責任。
您只能使用CE標記來表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
您不得將任何可能會誤解CE標記的含義或形式的標記或標志交給第三方
產品上的其他標記不得掩蓋CE標記
成員國將確保其執行有關CE標志的制度。如果商標使用不當,他們將采取適當的行動,并對侵權行為處以罰款,其中可能包括對嚴重侵權行為的刑事制裁。這些處罰將與的嚴重程度相稱,并有效地制止不當使用
CE標志的一般原則包含在第765/2008號法規(EC)中,該法規規定了與產品營銷相關的認證和市場監督要求。您可以在Europa上閱讀CE標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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