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認證流程大體為書面申請、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資料、確定檢驗標準及費用報價、樣品寄送、產品測試及技術文件審閱、提供測試報告或技術文件(TCF),以及CE符合證明(COC)和CE標志、簽署CE保證自我聲明并粘貼CE標示。
CE認證流程及周期
1、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申請人確認報價,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
6、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7、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8、技術文件審閱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歐盟CE認證周期一般為15-20個工作日,根據產品而定,產品結構簡單周期越短,產品結構復雜則周期越長。
CE認證模式
對于幾乎所有的歐盟產品指令來說,指令通常會給制造商提供出幾種CE認證(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據本身的情況量體裁衣,選擇適合自已的模式。
一般地說, CE認證模式可分為以下9種基本模式
模式 A:內部生產控制 (自我聲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a:內部生產控制,加第三方檢測(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 B:EC 型式試驗(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D:生產質量保證(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E:產品質量保證(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F:產品驗證(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G:單元驗證(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H:全面質量保證(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基于以上幾種基本模式的不同組合,又可能出其它若干種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說,并非任何一種模式均可適用于所有的產品。換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隨意選取以上任何一種模式來對其產品進行CE認證。
自我聲明模式或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
申請CE認證所需要提交的技術資料
歐盟法律要求,加貼了CE標簽的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其技術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于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技術文件中所包涵的內容若有變化,技術文件也應及時地更新。
技術文件通常包括下列內容:
a、制造商(歐盟代表(歐盟代理)AR)的名稱,地址。
b、產品的型號。
c、產品使用說明書。
d、安全設計文件(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e、產品電氣原理圖。
f、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
g、測試報告(Testing Report)。
h、歐盟認證機構NB出具的相關證書(對于模式A以外的其他模式)。
i、CE符合聲明(DOC)。
CE認證是歐盟的基本產品安全法規,是為消除成員國內的貿易壁壘,方便產品在成員國內自由流通,所進行的統一法規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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