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產品上放置CE標志
在產品上放置CE標志之前,您需要確定哪些EU新方法指令適用于您的產品。您不得在指令范圍以外的產品上貼上CE標志。
您遵循的過程取決于適用于您產品的指令。
1、確定適用于該產品的指令和統一標準
有20多個指令規定了需要CE標記的產品類別。產品必須滿足的基本要求(例如安全性)是在歐盟一級制定的,并在這些指令中以通用術語列出。統一的歐洲標準是根據適用的指令發布的,并以詳細的技術術語表達了基本的安全要求。
2、檢查產品特定要求
您有責任確保您的產品符合相關歐盟法規的基本要求。統一標準的使用仍然是自愿的。您可能決定選擇其他方式來滿足這些基本要求。如果您沒有遵循標準的安全要求,則需要出示相關文檔,以證明您的產品同樣安全。
3、確定是否需要公告機構進行獨立的合格評定
涵蓋您產品的每個指令均是否需要第三方(公告機構)參與CE標記所需的合格評定程序。并非所有產品都必須這樣做,因此檢查是否需要機構的參與很重要。這些機構已獲得國家主管部門的,并正式“通知"了歐盟會,并在NANDO(新方法通知和組織)數據庫中列出。
4、測試產品并檢查其合格性
如果您生產產品,則有責任對產品進行測試并檢查其是否符合歐盟法規(合格評定程序)。該程序的一部分通常是風險評估。通過應用相關的統一歐洲標準,您將能夠滿足指令的基本法律要求。
5、草擬并保持所需的技術文檔
如果您生產產品,則需要建立指令所要求的技術文檔,以評估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以及進行風險評估。如果需要,您必須能夠向相關國家主管部門出示技術文檔和EC DoC。
6、在產品上貼上CE標志和EC合格聲明
CE標志必須由制造商或其在EEA或土耳其境內的代表在產品上貼上。必須根據其合法格式將其放置在產品或其數據銘牌上。它必須是可見的,清晰的并且無法刪除。如果公告機構參與了生產控制階段,則還必須顯示其標識號。制造商有責任起草并簽署“ EC DoC "以證明產品符合要求。就是這樣,您帶有CE標記的產品已準備好投放市場。
CE認證適用范圍
CE認證適用國家:歐盟27個成員國(包含意大利、法國、土耳其、中國、荷蘭)以及其他認可歐盟CE認證標準的國家。
CE認證適用產品:CE認證覆蓋的產品非常多,一般凡是出口到歐盟國家的產品都要滿足CE認證標準,例如:機械產品、建材產品、電梯產品、游艇產品、日用品等)
CE認證適用企業:無論對于制造商,還是貿易商、進口商、分銷商而言,所受的限制也將會更為嚴格。
字母“ CE"出現在歐洲經濟區(EEA)單一市場上交易的許多產品上。許多產品都需要CE標記。它:
表明制造商已檢查這些產品是否符合歐盟安全,健康或環境要求是產品符合歐盟法規的指標允許產品在歐洲市場內自由流通,通過在產品上貼上CE標志,制造商將全權負責聲明其符合獲得CE標志的所有法律要求。因此,制造商將確保該產品在整個EEA中的有效性。這也適用于在EEA和土耳其銷售的第三國生產的產品。
并非所有產品都必須帶有CE標志。僅那些受提供CE標記的特定指令約束的產品類別才需要進行CE標記。
CE標志并不意味著該產品是在EEA中制造的,而是聲明該產品在投放市場之前已經過評估。這意味著該產品滿足在那里出售的法律要求。這意味著制造商已檢查產品是否符合所有相關的基本要求,例如健康和安全要求。
CE認證模式
對于幾乎所有的歐盟產品指令來說,指令通常會給制造商提供出幾種CE認證(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據本身的情況量體裁衣,選擇適合自已的模式。
一般地說, CE認證模式可分為以下9種基本模式
模式 A:內部生產控制 (自我聲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a:內部生產控制,加第三方檢測(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 B:EC 型式試驗(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D:生產質量保證(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E:產品質量保證(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F:產品驗證(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G:單元驗證(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H:全面質量保證(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基于以上幾種基本模式的不同組合,又可能出其它若干種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說,并非任何一種模式均可適用于所有的產品。換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隨意選取以上任何一種模式來對其產品進行CE認證。
自我聲明模式或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
申請CE認證所需要提交的技術資料
歐盟法律要求,加貼了CE標簽的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其技術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于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技術文件中所包涵的內容若有變化,技術文件也應及時地更新。
技術文件通常包括下列內容:
a、制造商(歐盟代表(歐盟代理)AR)的名稱,地址。
b、產品的型號。
c、產品使用說明書。
d、安全設計文件(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e、產品電氣原理圖。
f、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
g、測試報告(Testing Report)。
h、歐盟認證機構NB出具的相關證書(對于模式A以外的其他模式)。
i、CE符合聲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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